2008年4月4日,清明节,国务院正式发布将其列为法定假日,放假一天。 清晨,我迎着明媚的阳光,走上街头寻找春天,收获很大,令我陶醉。我快速按动快门,将美丽的春景带回家,存到我的相册里,请大家和我一起欣赏!